眼观碟,碟观心
昨天放在我光驱里的影片是一部黑色幽默:《大丈夫》——音像店老板推荐的,结果看的很爽,所以要一并推荐给大家,虽然我可能被人笑话:N年前就看过了——再看看封皮,新出的,至多你比我早看过几天,小子。
香港近几年的电影让我一再失望,但是我对香港导演的搞笑本领还是信心十足,那种未必健康,未必风雅的搞笑,常常让我的脑筋短路般的兴奋——不过而今喜剧的通病是不能讲一个完整的笑话,总会被某些正剧甚至悲剧的东西介入,那些教化绝对不是编剧的初衷,只是江朗才尽的搪塞。
但是《大丈夫》做到了,从头至尾,专一本身就是一种美德。其实我一直在思考我为什么会如此钟情于这部影片,后来发现,它的构架象极了我们在论坛上看到的某些精华,比如拿古龙的笔调描写一次购物经历——就是这样,《大丈夫》用类似警匪片的氛围,讲述了一个偷情的故事,如果有人找我写《无间道》,我想没问题,如果让我写《大丈夫》,我怕不能随心。
四个丈夫——其中一个快结婚了,算是准丈夫,趁老婆们去泰国的十四个小时里,要集体实现他们的偷情计划,而四位太太居然在飞机起飞之前,凭直觉猜测到老公的行为,于是一场偷情与反偷情的战斗,在色情网吧,卡拉ok和星级宾馆中展开。
这就是故事的大纲,我想你编不出比《大丈夫》更好的细节,开篇明快的镜头剪切和无间道有一拼,简直就是抄袭——喜剧对于导演唯一的好处就是可以名正言顺的抄袭——不止于此,同样是曾志伟,在《大丈夫》中也霸气十足的叨念无间道的台词:算命的说我是……,路怎么走,你们自己决定,^_^,有意思,而陈小春在网吧楼下拿两把水龙头扫射奋勇拍摄的记者,又让我们想起小马哥手持双枪快意恩愁的身影——就是抄袭,就是颠覆——最坏他能让我们变态的回忆起某些经典,如果做的好,颠覆经典的同时又创造了经典,这不能不说是取巧的一招。
故事描述的很有张力,在偷情路上,我们还一道回忆了九叔(梁家辉)为了偷情事业在被娘子军追赶至ktv时,一人堵住包间大门,对其他兄弟高呼“快走”的壮烈,偷情,居然能偷出壮烈,在这个moment,我只想起一句话:虽千万人,吾往矣!
九叔被囚禁,曾志伟成了领袖,继续未尽的事业——关于偷情,我在以前的信件里给前女友讲,偷是获取,不是交换,更不是施舍,所以偷情的概念是在保证自己感情的基础上,再获取额外的东西,肉体也罢,情感也罢——想不到我的道理被四人信奉,真是难得,而作为捉奸经验最丰富的曾妻也意识到了婚姻的虚无,所以给曾发短信报警的不是回来救难的陈小春——影片的最后,是曾志伟被窗户扭曲的脸,留下一个永久的黑色调侃。
听说过文以载道,没听说过影以载道,所以私意以为,电影本来就是娱乐的,只要足够精彩就可奉为经典,况且偷情这种事普遍而深远,看似毫无志向的喜剧往往能击中内核——说不定真成了某某的纪实而令其汗颜。
我是个偷,有时会偷偷摸摸的进入别人的电脑——这并不代表我没有电脑,恰恰是因为我有电脑,才能得以完成——好比偷情的前提是你要有个老婆,所以请给我一个偷情的权利,阿门。
我保证不用。